公 告
为更好地为广大文艺工作者服务,充分发挥网站优势,使之良好持续运行,经市文联领导研究决定,在网站首页特别设立“文化产业联盟”专栏。
一、设立宗旨:为广大文艺爱好者服务,营造足不出户,一切与文艺有关的资讯都可在“萍乡文艺界”网站一站式搞定,并赚足文艺爱好者的眼球,共谋发展。
二、联盟对象:全市各个与文艺有关并具一定实力的培训机构、琴行、音像店、歌舞厅、影视摄像行、音乐制作室、剧院、演艺中心、活动舞台出租、演出服制作出租行、舞台化妆、文房四宝店、装裱店、扩印店等;
三、方式:在首页下方推出分类广告图片,分类显示,图片为120*50大小,上面标明单位、地址、联系电话,如建立了自已的网站,可图片链接。
四、凡加入联盟的成员,网站可随时为其发布经审查的文艺信息资讯。
敬请有意加入者与我们联系:电话6333056
萍乡市文联
2009年3月23日
第一批进入文艺家辞典的
推荐标准
一、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作家、艺术家(含萍乡籍在外地工作的作家、艺术家);
二、国家级文艺家协会会员;
三、市级各文艺家协会主席、副主席;
四、主创文艺作品获得过省级以上政府奖励的作家、艺术家;
(请各文艺家协会先按此标准推荐名单,有关资料可发至市文联电子信箱:PXWL148@126.com)
市 文 联
2008年6月9日